山東省寧津縣一農民以“氯化鈣”配水冒充乙二醇化工原料銷售牟取暴利,8月3日,寧津縣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樹江批準逮捕。
犯罪嫌疑人張樹江自2006年開始給河北省東光縣某化工廠銷售防凍劑(成分為氯化鈣兌水,具有較強的腐蝕性,其沸點和冰點與乙二醇相似,但不含乙二醇成分,不適合制作汽車防凍液)。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得知上海聚知潤滑油有限公司急需采購乙二醇產品用于生產汽車防凍液,便從網上找到該公司電話,化名張廣匯向對方推銷產品。他虛構自己是寧津縣恒昌工貿有限公司經理,謊稱其公司現(xiàn)庫存一批從俄羅斯低價進口的“乙二醇”產品,價格低廉。上海聚知潤滑油有限公司對價格十分滿意,便派該公司的生產主管陸某前來考察。張樹江找到東光某化工廠經理張某,以給其化工廠銷售防凍劑為由,讓其幫忙隱瞞其虛構的事實,促成與上海聚知潤滑油有限公司的交易。
當張樹江領陸某去張某的化工廠參觀時,張某積極配合張樹江,稱張樹江為張廣匯,其廠是寧津縣恒昌工貿有限公司,張樹江是銷售經理,自己是總經理,該公司現(xiàn)有一批廢“乙二醇”,乙二醇含量很高,用于生產防凍液絕對沒有問題,并讓陸某從廠里的儲油罐中抽取一部分做樣品。因急于購買原料,陸某僅對樣品做了冰點與沸點的實驗,就確認該產品合格,分兩次購買了68.018噸,計付款253650元,張樹江從中非法獲利10萬元。
上海聚知潤滑油有限公司將采購的產品用于生產汽車防凍液產品銷售后,不斷有客戶反映產品有問題,對汽車水箱腐蝕嚴重。上海聚知潤滑油有限公司便對兩批原料進行光譜分析檢驗,發(fā)現(xiàn)兩批“乙二醇”產品含有氯化鈣腐蝕嚴重,便委托上海市石油化工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站對兩批產品進行了抽樣檢驗。經檢驗,該產品原料組成75%水、25%氯化鈣,幾乎不含乙二醇。
2007年11月12日,上海聚知潤滑油有限公司向寧津縣公安局報案,張樹江潛逃。2009年7月15日,其在河北省唐山市被抓獲歸案(東光某化工廠經理張某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