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幾年中,公眾極大地關注紡織品中釋放的甲醛、偶氮染料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zhì)。這些物質(zhì)通常來源于紡織品加工過程所使用的各種染料、輔料和整理劑。由于這些有害物質(zhì)被認為是致癌的或有毒的,為響應公眾要求,保護消費者健康,臺灣標準檢驗局決定規(guī)管可能與人體肌膚直接接觸的紡織品的安全,將這些產(chǎn)品納入法定檢驗。檢驗標準為:CNS 15290,服裝標簽標準,紡織品標簽標準。檢驗項目有:游離甲醛,禁用偶氮染料,鎘,鉛,有機錫,物理安全要求和標簽要求。
標準檢驗局還提出采用監(jiān)視查驗作為符合性評定程序,以確保紡織品符合安全要求。
該通報的擬批準日期為2011年3月25日,擬生效日期為2012年1月1日。評議期為通報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