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國燃氣收購價已反映公允價值
2012-3-27 來源:中國證券報
關鍵詞:中國燃氣 新奧能源 中石化
對于中石化攜手新奧能源(02688.HK)收購中國燃氣(00384.HK)一事,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在26日舉行的中國石化2011年度業(yè)績新聞發(fā)布會上表態(tài),中石化不是為了收購而收購,不可能支付高于市場價格的價格,“目前價格已經(jīng)反映了市場的公允價值”。
對于收購后解雇員工的傳聞,傅成玉稱,中石化收購資產(chǎn)從來不以解雇為條件,反而會充分利用管理層的經(jīng)驗來為股東增加價值。此次收購引起中國燃氣股東的不滿,可能是因為中國燃氣的員工不了解收購情況所致。
去年12月13日,中國燃氣與新奧能源聯(lián)合公告,中國石化將攜手新奧能源聯(lián)合出資167億港元,以每股3.5港元的價格收購中國燃氣已發(fā)行所有股份。其中中國石化支付要約對價的45%,新奧能源支付55%。
但中國燃氣董事會認為該項收購未能反映公司的基本價值。此后,中國燃氣現(xiàn)有股東開始不斷增持公司股份。中國燃氣近4000名員工也聯(lián)合發(fā)函反對此項收購提議。
目前,該收購已二度延期。新奧能源原定于今年2月28日向股東寄發(fā)通知函,召開股東會通過收購中國燃氣的計劃。但公司2月底宣布,將寄發(fā)通函的截止日期延遲至3月31日。
3月19日,中石化和新奧能源又公告稱,已接獲商務部通知,商務部已于3月2日正式受理雙方聯(lián)合提交的反壟斷審查申請,目前反壟斷審查正在進行中。若在5月15日仍未能獲得商務部批準,雙方可能會進一步延期收購要約的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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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